如今一提到”直男“这个词,脑子里就会自动浮现一个审美品味一般、不懂女生心思的男生形象,而这类男生的最典型代表,似乎就是“理工男”。 但理工男就一定是这样吗? 如果对全世界的理工男做一个统计,恐怕这种“直男”印象就会成为一种并没有那么常见的刻板印象。 今天这篇文章的主角,正是这个乐队里的其中一位理工大神,吉他手兼天文学家,布莱恩·梅。 01. 不一定是最好的乐队, 但一定是最好的“体育场摇滚” 不瞒你说,《波西米亚狂想曲》这部电影我已经看了三次,其中一次当然要在电影院看,假如是在过去的老电影院,全都充斥着像我这样的老乐迷,难以想象那会是怎样一个场景。 你大概已经听很多人说过这部电影了,没错,这部电影有太多的问题,所有的影评人都能够在里面挑出毛病,而所有专业的乐评人,以及很多Queen的死忠粉,也一定有很多不满的地方,但是为什么我仍然为这部电影如此着迷呢? 其实主要就是为了最后十几分钟——电影重现了1985年那场轰动全球,直到今天都很难被超越的演唱会——LiveAid,简直是惟妙惟肖地再现了当年的那种状态。 对这部电影,尤其是对最后的这十几分钟,我跟很多国内较为年轻的乐评人有不太一样的看法,因为我年纪比较大,我是当年亲眼见过这场演唱会的人——当然不是在伦敦或者美国费城的现场,那一年我甚至还不到15岁,我是在家里看完了整个转播。 但我只不过是当年看过这场转播的19亿人的其中一个小乐迷。那个时候这场演唱会的观看人数占了全球40%的人口,连前苏联、前南斯拉夫等许多社会主义国家,都有乐队用某种形式参与了这场演唱会——这是一场覆盖全球的重要音乐会。
当时可以说是巨星云集,特别值得注意的,有那个年代正在走红的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Springsteen),还有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Jackson)等等,这其中许多人都比皇后乐队更加引人注意,例如我心目中非常伟大的老派重型摇滚乐队齐柏林飞艇(LedZeppelin),当时第一次重组演出,可惜的是表现并不好。 那么在如此众多星光闪闪的名字中间,皇后乐队既不是开场,也不是压轴,在他们之前,更摩登、更时尚、更走红的U2刚刚演完,带起了全场狂热的气氛,在他们之后,是大卫·鲍伊(DavidBowie)和整整三年没有演出过的TheWho乐队。 但是,我当年作为一个普通乐迷所感受到的那种气氛,被这部电影抓住了,那是什么样的气氛?——当皇后乐队一出来,弗雷迪·莫库里(FreddieMercury)一登台,整个场面就被他们攫取了,事后回想整个音乐会,最难忘的就是他们当时演出的20分钟。
后来我听说,一些年纪比我更大的老乐迷,当年如果是在酒吧看转播,就会像电影里所描写的,整个酒吧的人都跟着电视机里的皇后乐队一起唱那些震撼全场的名曲,WeWillRockYou、WeAreTheChampions…… 坦白讲,皇后乐队以及他们的音乐,当年并不是我心目中最好的乐队与音乐,可是同样不能否认的是,皇后乐队确实是王牌StadiumRock——我们所戏称的体育场摇滚。这种乐队在当年自以为比较清高的乐迷心目中,并不是最具艺术性、最了不起的乐队,他们给人的感觉就是喜欢讨好群众,但是回想起来,那20分钟的演出,难道没有透过荧幕冲击到我们这些乐迷的心吗? 不管你原来对他们的看法如何,不管你心目中是不是有比他们艺术成就更高的摇滚乐手,那20分钟是属于他们的,那20分钟就代表了1985年的音乐演出所留给我们的印象。 今天我仍然觉得皇后乐队不是我心目中最了不起的乐队,但是我年纪大了,反倒渐渐爱上了这支乐队,尤其是弗雷迪那个时代的乐队。
02. 学霸们组成的摇滚乐队 关于这个乐队和主唱弗雷迪,这几天一定已经有大量的信息,不需要我这种过气的老乐迷再在这里回顾了,可是我想跟你特别提一位有时候会被忽略的人物——布莱恩·梅(BrianMay),皇后乐队的吉他手。 今天一提到理工男就会想到很典型的形象,中国的理工男作为一种“直男”的代表,通常外貌形象一般,从事的职业中比较出色的,可能是在大型IT公司里做技术方面的高层人员,业余生活比较沉闷,没有多余的文艺爱好,给人的整体感觉就是:有点闷,不是那么帅气。
可是很奇怪,放眼全球,我遇到很多地方的理工男并不是这样的形象,比如说硅谷里就有一些IT工程人员,几乎全身都是纹身,而且平常喜欢玩音乐。很多美国的地下独立摇滚,最大的支持者正是分布在西雅图、硅谷、奥斯丁的这些工程技术人员。 同样的情况,在中国BAT三家互联网巨头(百度、阿里巴巴、腾讯)里的IT人员,会不会听这种地下独立摇滚、重金属,或者其他的重型摇滚?这好像是个问题。 说回来,为什么理工男会跟皇后乐队以及它的吉他手布莱恩相关?因为这支乐队除了主唱弗雷迪之外,全部都是理工男。
弗雷迪在大学主修的是艺术设计,皇后乐队的著名徽章,其实是他设计的。 鼓手罗杰·泰勒(RogerTaylor),原来主修牙医,后来觉得牙医太沉闷,于是转而念生物学。 贝斯手约翰·迪肯(JohnDeacon)拿到的是声音振动学的硕士学位,所以他为乐队自制了功放。录音、现场表演,都有很多声效上的技术性细节,都是由他来解决,而不需要劳烦其他技术人员。 更有趣的是,当年皇后乐队在录其中一张唱片的时候,有一天约翰请假几个钟头,队友们很奇怪他跑去了哪里——原来那天百忙之中,仍在读硕士的他还要回学校考试,而那次考试的结果是:全部满分。 这是一位有才华又有天分的学霸型贝斯手,但是说到学霸,就不能不提今天要重点介绍的布莱恩·梅。布莱恩号称是 弹吉他的人当中学历最高的,学历高的人当中吉他弹得最好的。
当年刚组建皇后乐队时,他其实是伦敦帝国学院(ImperialCollegeLondon)的博士在读生。一般讲英国大学就会想到牛津、剑桥,伦敦帝国学院曾经也是伦敦大学中的一个学院,但是伦敦大学里面学院太多,据说后来学院觉得这会拉低它的水平,于是又独立出来。 这个学院可以说是名震全球的一个理工学院,在他们的校友或教授中有20位诺贝尔奖得主,还有菲尔兹奖得主等等,各种各样的理工大拿在这里云集,其中一个就是布莱恩——这样一个留着长发、穿着花衬衫、被认为很摇滚的人,居然在大学里面念博士,而且念的是天文学。 03. 59岁回到母校念书的天王巨星 布莱恩那时原本一边读博一边搞乐队,但是乐队实在太忙了,他只好中断了博士学位的攻读。不过在那么多年的录唱片、做宣传、巡回全球的演唱里,他还是找到空隙,与另外一些学者联名写了两篇论文。 请注意,这不是我们国家里面很多号称学霸的公众人物所写的那种论文,他写的论文,是在一些有匿名评审的顶级国际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 你能想象吗,一个红遍全球的摇滚乐队吉他手,在他的演艺生涯之中还在写论文? 后来因为主唱弗雷迪45岁去世,皇后乐队中断了一段期间,之后虽然又重组,但到底没有过去那么忙碌,于是59岁的布莱恩就想,我不如把当年没完成的论文再从头拾起来看看。 可是中断了30年的科学研究,要从头做,绝大部分情况下,这个研究早就过时了,或者早就有人研究透了。所以布莱恩把研究领域里这33年来的文献和各种论文研究报告,先花时间都从头看一遍,但他发现,当年的那个题目在过去的这三十多年里居然没有什么进展。 这是因为天文学是个很广泛的范围,而布莱恩的专长是研究行星际的尘埃,也就是行星与行星之间的宇宙尘,这是他的专业。
他后来就回到了他的母校帝国学院继续念博士。我见过一位台湾学者的博客,当时他正好也在帝国学院念书,他的博客上就描述那时候布莱恩在学校里有多轰动,甚至有人成立了专门的讨论群,讨论的都是“我今天看到了布莱恩,天哪,他跟我搭同一个电梯”,“我在学校食堂碰到他,他可真nice,帮我按电梯”等等这一类内容。
一群学生遇到这样一个59岁回到母校念书的天王巨星,简直就像追星一样。 后来为了论文,布莱恩又要去一个位于海岛上的重要天文台做星象观测,当时很多同行的科学家闻风而至,也要一起去观测星象,但他们观测的不是天上的星,而是正在观测天上的星的这颗地上的“星”。据说这些跟去的科学家当中,很多都会弹吉他(再强调一遍,各地的理工男情况不一样),他们纷纷带着自己的吉他,请布莱恩这位吉他大神签名,或者指教一下等等。
总之,布莱恩最后完成了博士学位,他的博士论文主题是“黄道尘埃云的镜像速度”。这是什么?对不起,我也不懂。 布莱恩回到科学研究的身份,直到今天他还是美国名校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特约研究员,过去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持续做研究,虽然更多时候是利用他的名气做一些推广公众科学认知的事情。 比如他跟英国一位著名的科普作家、业余天文学家PatrickMoore,以及牛津大学一位非常重要的教授ChrisLintott,一起写了一本很畅销的科普书,叫做《大爆炸——宇宙通史》,这本书深入浅出,非常精彩。 布莱恩名气如此大,很多地方都想着如何加以利用,利物浦就有一家约翰·摩尔斯大学,请布莱恩做了五年的名誉校长,尽管不用处理实事,但是要也做筹款、招生这些事情。 想想看,假如你的大学校长是这样一个留长发,在舞台上“风驰电挚”,用一把吉他震穿耳膜的人物,你会有什么感想?会不会觉得在学校里碰到这样的校长酷得不像话?会不会觉得不太敢自己玩乐队了?还是说你也很想组个乐队,请你的校长来指教你?
04. 让所有吉他手膜拜的布莱恩, 和他的吉他 说起来,布莱恩的吉他非常特别,它的音色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今天许多年轻的金属迷或技术流派的吉他迷,可能会觉得布莱恩是影响力很大的吉他手,可要称他为“吉他之神”,有多了不起,很多人却还觉得还不一定,为什么? 因为今天喜欢技术流派的吉他爱好者,多数喜欢的是在独奏(solo)片段,速度非常快、非常酷炫的表演。比如,你可能会喜欢EddieVanHalen,喜欢SteveVai,喜欢YngwieMalmsteen。 比起这些乐手,布莱恩的吉他独奏,永远不可能是那么高速、酷炫的solo,可吉他手有很多种,布莱恩是一位非常典型的乐队吉他手,他的存在是能够提高整个乐队的档次。 事实上,皇后乐队能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乐队,正是因为乐队中每一个人都做出了非常了不起的贡献。
我看来,布莱恩的风格不一样,但他的作用类似平克·弗洛伊德(PinkFloyd)里的DavidJonGilmour,都是那种“会用脑子来弹琴”的人。 如果你仔细听布莱恩一些非常有名的riff,你就会发现他其实为整个音乐铺垫了一个非常复杂、有趣又华丽的节奏感,非常适合皇后乐队。 我给大家特别介绍两首曲子,一个就是最近耳熟能详的《波西米亚狂想曲》里面的这一小段的段落。 另外一段,好像没那么被大家注意——1991年,皇后乐队曾有一张唱片叫《Innu
